一、校園口罩佩戴規定
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,校園室外環境得免全程佩戴口罩丶校園室內環境得自主佩戴口罩;惟於下列場域及情形仍需佩戴口罩:
(一)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:如校外參訪所搭乘之「遊覽車j 。
(二)醫療院所或機構:如本校「健康中心」 。
(三)自我感覺身體不適者:有咳嗽、流鼻涕等症狀。
二、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之應變措施
(一)輕症或無症狀者, 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;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。
(二)併發症(中重症)者: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進行隔離治療,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,可入校上課。
三、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之請假規定
(一)學生:
●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:
持快篩陽性相關證明,可請防疫假(0+5日以內不列入出缺席紀錄)。
●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:
請「防疫隔離假j ,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
(二)教職員工:依本校人事處請假規定。
※教職員生如有確診情形,仍需向校安中心完成通報,並完成請假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