氣候變遷因應作為
氣候治理
為有效管理及因應氣候變遷風險所帶來之風險與衝擊,本校「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」統籌氣候治理,負責氣候相關策略、風險管理及監督決策,並設置氣候風險管理小組、溫室氣體盤查小組及節約能源推動小組,分別執行氣候風險評估與因應、溫室氣體盤查與減量,以及能源管理與節能措施推動,持續強化校園氣候治理韌性,落實淨零轉型目標。

▲ 溫室氣體盤查與自願減量宣言
氣候風險與機會評估
◎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會辨識
參照TCFD架構進行風險情境分析,考量轉型風險(R1政策和法律、R2技術、R3市場、R4聲譽),以及實體風險(R5立即性、R6長期性),積極研擬解決方案,期望能降低因氣候變遷帶來的營運與財務衝擊,提升校園韌性。
本校依據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評估方法學,定義短期為未來1-3年內、中期為3至10年、長期為10年以上,作為可能影響之評估期間。
◎ 風險矩陣評估法
以量化評分方式評估氣候相關風險。風險發生機率,分為五個等級:5分(幾乎確定)、4分(很有可能)、3分(可能)、2分(不太可能)、1分(罕見);衝擊程度則分為:5分(嚴重)、4分(重大)、3分(中等)、2分(輕微)、1分(不顯著)。
風險級別評定方式為發生機率乘以衝擊程度(風險級別 = 發生機率 × 衝擊程度),依此作為風險排序及資源配置的依據。同時,亦檢視現行風險控制機制,確認是否具備有效的應對能力以達成管控或減緩之效。
綜合風險水準評估後,將風險和機會進行優先排序,將中、高級別視為重大風險與機會。針對短、中、長期風險和機會擬定相應的管理程序。對於立即性和與高嚴重風險,優先擬定對應策略;而對長期性或較輕微風險則設定長期觀察與預警目標。
◎ 情境模擬分析
聯合國COP 30(2025年)會議指出全球升溫已逼近甚至短暫突破1.5°C門檻,氣候風險由長期轉為中短期壓力,建議各國加速淨零與調適行動。
本校依TCFD架構,採用臺灣2050年淨零路徑、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第6次評估報(IPCC AR6)的SSP5-8.5情境,並結合TCCiP資料,設定2021–2050年進行情境分析,評估溫度上升、降雨變化等對能源、水資源、淹水及坡災之實體風險。同時,納入碳費政策、能源轉型等轉型風險,作為氣候策略與風險管理依據,強化校園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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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境 |
臺灣2050年淨零路徑及氣候變遷 因應法(轉型情境) |
SSP3-7.0高排放情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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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結果 |
以2021–2050年為分析期間,設定2045年達成碳中和、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,並參考現行碳費制度(碳費三項子法),分析碳價變化及其轉型影響。 隨著碳定價及淨零政策的推動,將面臨碳費及能源成本上升、法規遵循要求提高、節能設備更新、減碳措施投入增加等衝擊,推升整體營運成本及低碳轉型壓力。 |
本情境以2045年為分析時點,依TCCiP推估,高雄市鳥松區年均溫將上升0.9°C,暖晝天數增加65天,極端高溫日數增加39天;年平均降雨量增加12.12%,年最大單日降雨量增加181%。 未來,高溫與極端降雨風險將加劇,強度提升,將衝擊校園能源使用、排水系統及設施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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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候相關風險 |
■ 轉型風險: 1. 淨零轉型壓力:推測2045年,本校溫室氣體排放量約3,000公噸CO2e/年,面臨持續減碳壓力。 2. 碳成本增加:(1)若購買碳權抵換(約3,500元/噸),每年將增加1,050萬元財務支出。(2)依國內碳費制度規劃,2030年後碳價可能由每噸300元提升至1,200~1,800元,碳費支出將成長4~6倍。 3. 法規納管風險:現行碳管理門檻為2.5萬公噸,未來可能調降至1萬或5,000公噸,本校碳排量接近納管範圍,面臨法規遵循壓力。 |
■ 實體風險: 1. 能源成本上升:(1)氣溫升高將增加空調用電與設備維護成本。(2)預估至2050年空調用電增加約11.2%~12.8%,每年增加電費約543萬~620萬元。 2. 極端降雨風險:強降雨與淹水機率提高,影響校園設施安全與營運穩定。 3. 水資源風險:乾旱及限水風險增加,可能提高用水及營運成本。 |
| 氣候風險因應策略 |
■ 能源管理與減碳轉型: ■ 碳管理與制度因應: ■ 水資源韌性提升: ■ 校園設施調適: ■ 永續推廣與資源投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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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候風險管理與調適策略
本校依據TCFD架構,建立氣候風險管理流程,系統性辨識轉型風險與實體風險,並進一步評估其對校園營運與財務之影響,作為納入校務決策與資源配置依據。透過跨單位協作,結合能源轉型、水資源管理及基礎設施調適等措施,持續強化風險因應能力,提升校園營運韌性與安全性。
◎ 氣候風險管理流程

溫室氣體排放管理
為推動校園環境永續治理,本校自2022年起導入ISO 14064-1:2018溫室氣體盤查標準,建立系統化碳排放管理機制,並定期執行溫室氣體盤查與發布報告,以掌握排放趨勢及精進減碳成效。
本校依循盤查標準建置溫室氣體盤查流程,並於2023年7月發布首本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,通過第三方專業機構確信驗證,確保盤查程序與數據品質之可靠性。
此外,本校建立定期外部查驗機制,每4年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辦理查驗,以強化環境治理及資訊揭露品質。下一梯次外部查驗,預計於2027年辦理,持續提升碳盤查資訊之可信度與公信力,展現本校落實環境管理與責任治理之承諾。
◎ 溫室氣體管理PDCA

◎ 減碳目標與推動成果
本校以2022年為溫室氣體盤查基準年,參考SBT(Science Based Targets)科學基礎減碳精神,採絕對收縮法設定減碳目標,以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每年減少4.2%為減量目標。
規劃於2030年較基準年減少24%、2036年減少42%,朝向2045年碳中和目標邁進。為評估減碳策略效益,本校同步建立SBT減碳情境與BAU(Business as Usual)發展情境,比較不同路徑下之排放趨勢,據以規劃節能減碳措施與能源轉型策略,逐步降低校園溫室氣體排放量。
減碳減量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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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 |
絕對減量目標設定方式 |
絕對減量目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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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準年 |
以2022年首度盤查為基準年, |
7535.88 tCO2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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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目標 |
2030年較基準年減少24% |
5687.47 tCO2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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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期目標 |
2036年較基準年減少42% |
4396.55 tCO2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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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目標 |
2045年較基準年減少60% |
2988.15 tCO2e |
註:(1) SBT情境,則依循巴黎協議1.5℃減碳路徑,採用絕對收縮法,設定以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(第1類+第2類)減少4.2% 為目標。(2) BAU情境,在無任何溫室氣體減量措施下,參考經濟部能源署公布「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」預估未來10年(113至122年)的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約為2.8%。
◎ 溫室氣體減量成果
2025年本校依據《ISO 14064-1:2018》及環境部溫室氣體盤查相關規範,執行溫室氣體盤查,以組織可控制之第1類直接排放(範疇一)及第2類能源間接排放(範疇二)為盤查範圍。其中,第1類排放量占7.08%,第2類排放量占92.92%,顯示校園碳排放主要來源為外購電力。
2025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6,841.554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(tCO2e),較2024年減少515.8704 tCO2e,減量率7.01%;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由2024年的0.0342 tCO2e/m² 下降至0.0318 tCO2e/m²,顯示本校節能減碳措施已逐步展現成效。
溫室氣體排放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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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單位 |
2022年 |
2023年 |
2024年 |
202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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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1: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|
公噸CO2e |
434.69 |
434.287 |
444.778 |
484.53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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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2:輸入能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|
公噸CO2e |
7,101.19 |
7,155.404 |
6,912.646 |
6,357.019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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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1+類別2排放量 |
公噸CO2e |
7,535.88 |
7,589.691 |
7357.424 |
6,841.55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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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地板面積 |
平方公尺 |
212,732 |
215,168 |
215,168 |
215,1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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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 |
公噸CO2e/平方公尺 |
0.035 |
0.0353 |
0.0342 |
0.0318 |
註:(1)類別1溫室氣體排放源包含:(1)固定排放:主要為學生餐廳天然氣、各棟大樓發電機使用過程中所排放;(2)移動源排放:主要為車輛使用能源;(3)逸散源排放:主要為內部各種空調機組冷媒等設施。(3)排放係數係使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「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6.0.4 版」,暖化潛勢值(GWP)採用2021年IPCC 2021年公告數值。(3)溫室氣體採營運控制權法設定盤查邊界,溫室氣體排放強度以類別1及類別2總排放量計算。
溫室氣體盤查結果
其他間接排放之碳排放量
為提升溫室氣體盤查完整性,本校盤點校務營運所產生其他間接排放(範疇三)溫室氣體來源並揭露排放量,包含:上游運輸與配送、營運產生之廢棄物、教職員工生通勤(學)、教職員工差旅等項目,以掌握其他間接排放的主要來源,作為後續減碳管理與淨零策略規劃的重要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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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 |
說明 |
202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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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3: |
上游運輸和配送產生的排放(電力間接碳足跡、柴油及車用汽油碳足跡) |
2,057.63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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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工通勤、學生通學 |
5,805.92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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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工差旅 |
101.92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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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4: |
購買商品或服務產生的排放(自來水) |
30.60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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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運產生廢棄物的處置與處理的排放 |
12.4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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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
8,008.487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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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室氣體減量路徑
本校以2022年為基準年,溫室氣體排放以每年平均減碳4.2%為目標,預估至2036年累積減碳42%,至2045年溫室氣體排放呈現持平趨勢。並以BAU(不作為情境)與SBT(科學基礎減碳目標情境)兩種情境進行評估,積極推動各項減碳措施。
(1) BAU(business as usual)情境,在無任何溫室氣體減量措施下,預期排放量將隨全國電力需求年均約2.8%的成長率持續增加。(參考經濟部能源署2024年公布「2023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」,2024-2033年全國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約為2.8%。)
(2) SBT(Science based target)情境,則依循巴黎協議1.5℃減碳路徑,採用絕對收縮法,設定以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(第1類+第2類)減少4.2% 為目標。

